莆田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获交通部批复

日前,交通运输部出具《关于哈纳斯莆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交水函〔2023〕146号),意见就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评价作出审核,为确定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等提供依据支撑,对项目通航安全和航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自项目航评报告上报审查以来,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港航、海事、东海厦门航标处及引航站等有关部门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全程给予专业指导,引导企业提质增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对涉及航道项目的工程选址、航道通航技术要求和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保障航道安全和畅通。本次批复指出,莆田项目的建设及作业对邻近港池和航道冲淤、水流条件及海床演变的影响均较小,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海轮航道通航标准》(JTS180-3-2018)等文件要求,可满足项目LNG船舶和湄洲湾港其它船舶通航要求。

莆田公司将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和运营期LNG码头船舶进出港航行作业调度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配套航道建设工作,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维护周边环境和相邻工程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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